[教通20220510—22号]
扬州市职业大学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务安排通知
各学院:
为保证本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课务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必修课、专业选修课课表编排流程
序号 | 时 间 | 内 容 | 负责单位 |
1 | 5.11-5.17 | 依据学校纸质人培方案核对和修定新系统中20、21级所有学期的专业方案编制(包括补全实践专周课程) | 各学院、教务处 |
2 | 5.18-5.22 | 完成“院系开课计划”设置 | 各学院、教务处 |
3 | 5.23-5.27 | ①完成“实践专周一览”(实践专周周次的输定等) ②艺术、体育学院手工编排相关专业课程。 | 工程实训中心 各学院、教务处 |
4 | 5.28-6.1 | 完成“教学任务的院系填报”(包括理论和实践分组设置) | 各学院、教务处 |
5 | 6.2-6.4 | 公体课任务排入系统;艺术学院相关专业课任务排入系统;(学院单任务排课或多任务排课) | 各学院 |
6 | 6.5-6.6 | 教务处核查实践、理论教学任务。纺服学院专业课排入系统; | 教务处 纺服学院 |
7 | 6.7-6.9 | 形势与政策、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等公共课排入系统 | 马克思学院 |
8 | 6.10-6.16 | 英语、大学语文、职业心理素养、高等数学等公共课排入系统 | 教务处 相关学院 |
9 | 6.17-6.19 | 根据学院需求,专业课系统自动排课 | 教务处 |
10 | 6.20-6.24 | 未排或未排全课程的手工排课和已排部分课程的手工调整(学院单任务或多任务排课) | 各学院、教务处 |
11 | 6.27 | 检测、调整课表冲突 | 教务处 |
12 | 6.28-6.30 | 打印班级、教师校对课表 | 教务处 |
13 | 7.1 | 发放校对课表 | 教务处 |
14 | 7.2-7.8 | 各学院校对课表,有问题进行微调; 艺术学院音乐专业课的手工排课。 | 各学院、教务处 |
15 | 7.9-7.15 | 打印、复制正式课表 | 教务处 |
16 | 7.16-7.19 | 发放正式课表,有问题微调 | 教务处、各学院 |
二、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排课注意事项:
1、各学院维护教学计划、编排课程进程或安排教学任务时一定要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各项内容不可随意更改。如因故确需变动,应在安排教学进程或上报教学任务分配表前填写教学计划微调审批表(表格附后),报教务处审批,批准后方可执行。并注意杜绝已开课程再次开课或专业选修课选择不准确的情况出现。
2、各学院安排校机关行政管理人员到全日制教学班兼课,每学期原则上不超过教师额定工作量的1/3;在学院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在全日制教学班兼课时,每学期原则上不超过教师额定工作量的1/2。个别确因教学工作需要的,须经分管校长批准,方可安排。
3、根据关于加强新教师培养工作的意见精神,新教师在任教排课前必须经学校人事师资处进行综合考核,合格后方可任教。
4、根据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精神,外聘兼职教师由学院审批,学院院长应根据本部门的教学情况对教研室提名的外聘兼职教师资格及其聘请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将外聘教师的信息资料报送教学管理部门,经教学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聘用。
5、每位教师任教课程原则上不超过两门。
6、学院安排合班课时,尽量不要跨学院合班。
7、需停课安排的实践性环节必须在教学进程中明确注明,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填上指导教师姓名。
8、凡实验课要求随堂上课的教师应向教学秘书提出申请,排入课表。合班上课的课程一定要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维护。
9、提前安排的计算机上机实验课、体育课的编排不能占用上午1-2节课。
10、排课的有效时间原则上为周一至周五上午7:50至晚上9:35,共12节课。
11、各学院安排专业课时,同一门课程原则上不能四节连排。
12、各学院核对、调整课表时,一定要认真负责,考虑周到,课表排定后,不得随意变动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及上课地点等,尤其是开学两周内以及学期结束前两周内原则上不允许调停课。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调停课的,须经分管校长批准。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
教学计划微调审批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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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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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理由及拟调整方案: | ||||
学院意见: 学院主任签字: 日期: | ||||
教务处审批意见:
教务处主任签字: 日期: | ||||
主管校长审批意见:
签字: 日期: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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