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职业大学
教通〔20220620〕49号
关于开展2022年 校“十四五”重点/规划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江苏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和《扬州市职业大学教材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校2022年将继续开展校“十四五”重点/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6年1月1日之后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教材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2年内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校企合作共同开发的教材。教材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1年内实现出版。
3.“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申报全国优秀教材的项目、省级优秀培育教材等不在校重点/规划教材遴选范围内。
二、申报数量
各学院可以申报2部,省高水平专业群、校高水平专业群、校品牌专业可增加申报 1 部专业核心课程相关教材。可额外申报1部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鼓励申报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鼓励校企合作教材申报。
三、申报要求
1.教材实行学院编写制,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学院党总支审核同意。教材主编必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教材编写团队结构合理、实力较强。
2.申报教材须由本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著者,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不可重复申报。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非独立实训教材等)应合并申报。
3.教材主编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职院校新兴专业、行业紧缺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要求。
四、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十四五”扬州市职业大学重点/规划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附件1-1)1式1份。
2.《“十四五”扬州市职业大学重点/规划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2-1)1式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4.教材编写人员审核证明(附件4-1/2/3)1式1份,单独装订。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十四五”扬州市职业大学重点/规划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1-2)1份。
2.《“十四五”扬州市职业大学重点/规划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2-2)1式5份。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教材样稿编写内容不少于全书的50%。
4.教材编写人员审核证明(附件4-1/2/3)1式1份,单独装订。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所有申报的纸质材料均要求袋装,每袋限装一个项目材料,请将相应的项目申请表封面贴于材料袋正面。
四、其他事项
1.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教材进行评选,择优遴选教材立项建设并进行校内公示,在此基础上向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和省高教学会推荐。
2.请申报学院仔细阅读《扬州市职业大学教材管理办法》相关内容(附件3),按要求准备相关表格及申报材料。
3.请申报学院于8月22日将申报材料送至行政楼217邓峰老师;电子文件发至297317536@qq.com;逾期不再接受申报材料。
附件:1.“十四五”扬州市职业大学重点/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含修订、新编)
2.“十四五”扬州市职业大学重点/规划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
3. 2021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4.教材编写人员审核证明
教务处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