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yzzdjwc发布时间:2023-12-21浏览次数:844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学生的专业兴趣和特长,有效利用学校多学科优势,根据《扬州市职业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扬职大 [2023] 23号】文件精神,做好2023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基本条件

1.学生取得正式学籍并在校学习满一学期,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违纪、违规处分;

2.第一学期公共基础课程成绩在合格以上不及格学生原则上不可申请转专业)

转专业工作安排

1.公布计划:

20231220日前公布各专业接收计划和有关专业的加试要求

2.志愿填报

20231225日至1231日,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只允许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志愿一经提交,将不予更改。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3.学院审核:

网上填报结束后,各学院根据管理办法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转专业报名表》;报名表学生签字确认和所在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后,于2024年元5报教务处学籍科。

4.考核与录取:

有关专业的加试考核将安排在2024年元13暂定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加试专业的学生排名将根据加试方案综合排定,其他专学生排名将根据学生第一学期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定。录取将根据专业排名和各专业接收名额,择优确定。

5.审核批准

教务处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主管领导审定,并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审批结果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办理学籍异动手续,至新专业报到学习。

三、请各学院做好宣传组织和咨询工作,让2023级全体学生知晓学校转专业政策。


                         教务处

                                      二〇二年十二月二十


2023级学生转专业资源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