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 校“十四五”规划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yzzdjwc发布时间:2024-06-17浏览次数:10

扬州市职业大学

教通〔202445



关于开展2024年 校“十四五”规划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江苏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和《扬州市职业大学教材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校将继续开展校“十四五”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811日之后至20221231日之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教材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2年内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校企合作共同开发的教材。教材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1年内实现出版。

     3.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申报全国优秀教材的项目、省级优秀培育教材等不在校规划教材遴选范围内。

二、申报数量

每个学院可以申报2部,省高水平专业群、校高水平专业群、校品牌专业可增加申报 1 部专业核心课程相关教材。

三、申报要求

    1.教材形式必须是新形态教材,专业类教材必须立足于校企双元开发教材,数字教材、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优先列项。具体要求见《关于开展“十四五”新形态教材建设的通知》(教通[20230404]20号)

2.教材实行学院编写制,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学院党总支审核同意。教材主编必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教材编写团队结构合理、实力较强。

     3.申报教材须由本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著者,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不可重复申报。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非独立实训教材等)应合并申报。

      4.教材主编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职院校新兴专业、行业紧缺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要求。

四、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扬州市职业大学规划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附件1-111份。

  2.”扬州市职业大学规划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2-11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4.教材编写人员审核证明(附件4-1/2/311份,单独装订。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扬州市职业大学规划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1-21份。

2.”扬州市职业大学规划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2-215份。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2份。教材样稿编写内容不少于全书的50%

4.教材编写人员审核证明(附件4-1/2/311份,单独装订。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所有申报的纸质材料均要求袋装,每袋限装一个项目材料,请将相应的项目申请表封面贴于材料袋正面。

四、其他事项

1.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教材进行评选,按照比例立项校规划教材进行建设。

2.请申报学院仔细阅读《扬州市职业大学教材管理办法相关内容(附件3),按要求准备相关表格及申报材料。

3.请申报学院92日将申报材料送至行政楼217邓峰老师;电子文件发至297317536@qq.com逾期不再接受申报材料。


附件:1.“十四五”扬州市职业大学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含修订、新编)

2.“十四五”扬州市职业大学规划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

3. 2021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4.教材编写人员审核证明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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