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职业大学
教通〔20240430〕35号
关于征订2024年秋季教材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2024年秋季教材开始征订。此次教材征订要求严格遵照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江苏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强化教材政治审查制度,重点对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内容进行专题审查,对涉及国家主权、国家安全、社会安定、民族宗教,涉及重大革命题材和重大历史题材的内容,党政共同负责,严格把关。各学院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开课程,遵循选优、选精、选特、选新的原则,认真做好此次征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的专业核心课程和公共基础课课程原则上从国家和省行政部门发布的规划(重点)教材目录中选用。选用国家获奖教材、国家“十三五”“十四五”职业规划教材、江苏省“十三五”“十四五”重点/规划教材,上述教材选用比例不低于40%;不得以岗位培训教材取代专业课程教材;选用的教材必须是通过审核的版本,擅自更改内容的教材不得选用,未按照规定程序取得审核认定意见的教材不得选用;不得选用盗版、盗印教材;要慎重选用境外教材,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各类教材需使用近5年出版的教材;在学校历次教材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一律不得选用。
2. 各学院按照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进行汇总。若课程归属为外学院的,由班级所在学院征求任课教师意见,负责征订上报。该教材审核由选用教材所在学院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3.自编讲义(指未正式出版由本校教师作为教材上课使用的讲义)要填写自编教材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翻印使用。(说明:下学期所有讲义、自编教材印刷图书馆不再办理,由学院自行解决)
4. 各学院逐项填写《扬州市职业大学2024年秋季教材征订选用表》,不得缺漏(强调:不要使用旧表格)。
5. 《2024年秋季教材征订选用表》需经学院党政共同审定并签字,于6月14日前将纸质档交教务处217邓峰老师,电子文档发送至297317536@qq.com。
附件:1. 江苏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
2. 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奖励名单
3. “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
4. 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
5. 江苏省“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名单
6. 扬州市职业大学2024年秋季教材征订选用表
教务处
2024年4月30日